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2021年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5号国务院令,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相关主体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更加具体的法律措施,有力推动医疗保障领域依法行政并提升医疗保障治理水平,有效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好邻居大药房郑重承诺:
1.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药学服务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引导依法、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2.按照规定提供药学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维护公民健康权益。
3.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4.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培训,定期检查本公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